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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申报工作的通知 |
文章来源:人事处 责任编辑:人事处 内容录入: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3-05-26 浏览次数:10 |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29号)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三批“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基本条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教育强国建设为目标,以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育质量为重点,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团队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高校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 二、数量及名额 第三批“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计划遴选 100个(含驻鲁部属院校),每所高校最多推荐 1 个团队。已获评“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不再重复推荐。 三、遴选办法 (一)各学院、有关单位按照“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基本条件和建设指标体系(附件1),择优推荐。 (二)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第三批“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拟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评审。 (三)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第三批“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并择优推荐16个团队(含前两批、不含部属院校)参加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 四、奖励措施 坚持精神奖励、典型宣传和发展支持相结合。省教育厅对认定的“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颁发牌匾和证书;在全省重大教育改革试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把“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创建情况作为一个重要观测指标,“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成员在参加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山东省级高校教学名师、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等评先树优活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学校结合现有科研计划和人才计划,积极搭建干事创业平台,在拓展发展通道、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等方面对认定的“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给予重点支持。 五、复查考核 已认定的“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要加强团队建设,努力营造积极奋进的良好氛围。强化经验交流,提高业务能力,注重优势互补,不断激发活力,形成团队可持续发展机制。 学校将对已认定的团队建设加强常态化管理,优化考评方法,形成长效机制。每年12月13日前,向教师工作部报送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建设成效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省教育厅会适时组织专家通过实地抽查等方式,对已认定的团队进行复查和考核,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资格并摘牌。 六、材料提交要求 各学院、有关单位汇总《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附件2),填报《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3)。 根据教育部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新要求,第一、二批“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不含已获“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按照“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创建指标,对原申报材料进行补充完善。 上述材料于5月29日上午12:00前将纸质材料提交教师工作部,电子材料同时发送至人事处杨磊OA邮箱。
联系人:杨磊 联系电话:3616101
附件:1.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 2.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 3.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
教师工作部 2023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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