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推荐济宁市科技功臣奖候选人的通知 |
文章来源:佚名 责任编辑:sj 内容录入:人事处 发布时间:2007-02-12 浏览次数:3 |
| 各部门、单位: (一)填写统一印制的《济宁市科学技术功臣奖推荐书》。 (二)技术评价(鉴定、验收、评审)证明。 (三)应用证明,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等。 (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国家发明专利证书及发明权利要求书(复印件)。 (三)推荐书和其它证明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一式十份,于2007年 2月 15日前上报人事处。 人事处 科研处 2007年2月12日 |
Copyright (C)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济宁医学院人事处
保留所有权利,不经允许请勿挪用,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rsc@mail.jnm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