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长负责人事处全面工作,其岗位职责是:
一、团结带领全处同志,围绕学校中心任务,规范、优化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二、组织安排学习培训,使全体人员端正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人事工作理论研究;
三、负责制定本处各项工作计划、方案,进行工作总结;
四、组织召开处务会议,研究工作交流情况;
五、督导落实各项工作,检查本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并负责其考核鉴定;
六、深入各部门、单位、到教职工中调研工作、了解情况、倾听意见;
七、负责与其它部门协调、磋商工作;
八、拟定、审阅文件、报表,研究处理申请、报告;
九、向上级部门、学校领导汇报、请示工作;
十、负责本处廉政、安全、计生等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处长协助处长工作,侧重分管工作,特殊情况下,被授权代行处长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