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人事厅鲁教外字[2005]21号文件《关于做好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已经开始,凡符合《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有关项目规定申报条件的我院教职工,均可按规定程序和办法申请。 各部门(单位)要做好200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申报的宣传工作,以保证我院申报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具体申报条件和程序、办法及申报材料请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或向学院外事处咨询。
外 事 处 人 事 处 二00六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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